各乡(镇)、县(中、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洛隆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洛隆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马德光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 鹏 办公室主任
郭 金 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由各乡(镇)、县(中、区)直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政府办贾贵荣同志、丁增尼玛同志负责。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务公开重大制度和重大举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工作要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